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管理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的管理利用,改善青年水闸东西干渠及其周边生态环境,保障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的生态景观...
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的管理利用,改善青年水闸东西干渠及其周边生态环境,保障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的生态景观、休闲、补水、灌溉、排涝等功能,促进城市品质提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青年水闸东西干渠是指本市主城区青年水闸东干渠、西干渠(含西总干渠、尖山干渠、康熙岭干渠)及其附属设施。
东干渠起于青年水闸左岸进水口,止于沙埠镇海棠村兰海高速公路。
西总干渠起于青年水闸右岸进水口,止于子材街道巫屋分水闸;尖山干渠起于巫屋分水闸,止于尖山街道分水闸,以及起于尖山街道分水闸,止于尖山街道九鸦村兰海高速公路和起于尖山街道分水闸,止于尖山街道黄坡